教育局通知
作者: 吴国平 | 发布时间: 2011/9/6 23:00:26 | 321次浏览
各单位:
区委、区政府定于
请下列人员准时参加:
1.全体局领导、局直属单位负责人;
2.各中小学(含民办)、职业学校、特殊学校校长,街道社区教育中心主任;
3.部分街道幼儿园园长(由托幼办负责通知);
4.受表彰教师代表(由局人事科负责通知)。
注:请与会人员提前15分钟入场。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作者: 吴国平 | 发布时间: 2011/9/6 23:00:26 | 321次浏览
各单位:
区委、区政府定于
请下列人员准时参加:
1.全体局领导、局直属单位负责人;
2.各中小学(含民办)、职业学校、特殊学校校长,街道社区教育中心主任;
3.部分街道幼儿园园长(由托幼办负责通知);
4.受表彰教师代表(由局人事科负责通知)。
注:请与会人员提前15分钟入场。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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