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2年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创业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作者: 陶家友 | 发布时间: 2012/10/25 10:50:42 | 518次浏览
关于举办2012年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创业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农培办〔2012〕2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牧)厅(局、委)科教处,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教育局: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创业培训工作,建立一支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高素质农业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受农业部科技教育司委托,决定举办2012年阳光工程创业师资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农业创业培训的相关政策。
(二)农业创业培训的理念与方法。包括创业培训表达技能,视觉教具的使用,参与性、互动式培训模式与教学方法等。
(三)农业创业的能力建设。包括产业项目选择与创业计划书编制、农业创业的跟踪与服务等。
(四)教师的培训能力建设。包括农民教育规律与方法、SIYB创业质量评估体系、SIYB创业课程教案准备方法、SIYB创业培训办班准备工作等。
二、培训对象
阳光工程培训机构中直接参与农业创业培训授课的教师,要求年龄在25-50岁之间,具有大学以上文化程度,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和教学技巧,熟悉农业生产,热爱农民教育事业。
培训班分两期举办,每期参加省份和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时间和地点
第一期培训班8月14日报到,15-25日培训;
第二期培训班8月19日报到,20-30日培训。
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田园大道1198号,武汉市东西湖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公民花园酒店教育教学基地。
四、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班免收培训费和伙食费,住宿、交通等费用由参训人员所在单位自理。
五、有关要求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严格按照培训对象条件要求、名额分配数和培训时间,认真做好参训人员推荐选派工作,请勿超员。往年已参加过创业师资培训的教师请勿重复参训。
(二)请参训人员认真填写《SIYB教师培训班申请表》(见附件2),加盖单位(培训合作机构)公章,连同本人1吋证件照(不限色彩)4张、身份证复印件2张,于报到时一并交工作人员。
(三)请于8月10日前将培训班回执(见附件3)分别发送至农业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办公室和武汉市东西湖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四)培训结业后,受训学员应从事创业培训工作,并参加由农业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委托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统一组织的创业培训讲师资格评估认证申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