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就业管理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
作者: 陶家友 | 发布时间: 2014/6/13 11:27:40 | 571次浏览
巴西外国人就业管理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
导言:巴西曾经是西半球最大的移民输入国家之一,但是自1931年后移民数量明显下降。自20世纪60年代开始,巴西实行更为严格的移民政策,只接受少量的移民,尤其是限制低端劳动力进入巴西就业。最近几年,随着巴西经济的发展和劳动力短缺问题的日益显现,巴西开始重新审视其外国人就业管理制度。 自1995年以来,巴西通过工作许可入境就业的外国人数量处于快速上升趋势。2010年,巴西共批准56006个工作准证,比2009年增加30.5%,是1995年的15倍。巴西工作许可证发放对象中,美国人最多,菲律宾紧随其后,英国、印度和德国分列三位至五位,中国位于第六。工作许可证主要是临时性的,永久性工作许可证只占了5.1%,且近几年有下降趋势。 最近几年巴西经济发展迅速,而与此同时,巴西传统的移民输出目的地国,如美国、欧盟、日本等则出现疲软市场甚至危机。根据巴西司法部的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6月,前往巴西工作、学习的人员及随行配偶人数达到150万人,加上估计有60万名非法移民滞留巴西,在巴西的外国人总数超过了200万人。与之相对应的是,移民输出人数从2005年的400万人急剧下降至2011年的200万人。为此,2009年巴西前总统对非法移民进行大赦,共签发了约4.7万个临时签证。 外国人就业管理制度比较完善 巴西在外国人入境就业管理方面形成了以下制度特点: 1.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法律法规 巴西是一个移民法比较健全且对移民输入管理非常严格的国家。 巴西管理外国人入境就业的现行法律是1980年8月19日颁布的《移民输入法》,又称 《外国人法》。该法对外国人访问、移民输入及在巴西居留的条件进行了规定。根据该法规定,巴西允许移民的基本条件包括:(1)申请者的学历和专业技术有利于巴西经济发展; (2)申请者具备投资意向和条件;(3)申请者与巴西的企业公司签订长期劳务合同并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4)申请者与巴西公民结婚5年以上;(5)申请者系巴西公民的直系亲属。凡是符合以上五项条件中的一项或若干项,都可以申请移民巴西。后来1981年 《移民输入条例》对法律进行了更为详细的规定,但是没有实质性的修正。 除 《移民输入法》外,巴西还通过适时发布一些规范性决议和行政性命令对移民输入的有关问题作出新的规定。巴西在1997年、1999年、2004年和2008年相对集中地发布了许多规范性决议和行政性命令。最新的关于外国人入境就业的工作许可和临时居留规定方面的规范性决议,是2008年10月16日的第80号决议。 2.形成了各部门协调管理的机制 在巴西,外国人入境就业由多个部门共同管理。各部门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形成了一套有序的协同共管机制。其中: 国家移民局 (The National Immigration Council):负责所有移民输入活动的政策方向、协调和监督管理; 劳动和就业部移民输入总协调处 (The General Coordination Of Immigration of the Ministry of Labor and Employment):负责受理、审核和批准工作许可证;2009年2月10日的第84号规范性决议规定,国家移民局授权劳动和就业部对外国个人投资者的永久居留签证进行许可。 司法部的外国人局 (The Department of Foreigners of the Ministry of Justice):处理一些签证类型的更改或延期,驱逐出境、引渡回国和移民入籍问题。 外交部领事处(The Consular Division of the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通过巴西各个海外领事馆,负责向意欲前往巴西的外国人签发签证和相关文件,包括以前曾从移民输入总协调处获得工作许可证的人。 3.实行比较严格的工作许可 在巴西,与外国人入境就业有关的签证类型主要是第五类临时签证和永久签证两种。无论是哪种签证,外国人在入境就业前必须事先获得巴西劳动和就业部发放的工作许可证。工作许可证必须由外国工人在巴西的用人单位亲自为其申请办理。尽管巴西政府规定,所有的企业都可以雇用外国人到巴西短期工作,但在审理有关申请时,作为主管部门的移民输入总协调处有以下审批原则: 一是对申请人的受教育程度和从业经验有比较严格的限制。按照规定,依据工作合同进入巴西的专家必须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一项:对于不需要较高受教育程度的岗位,最低9年教育,两年工作经验;对于较高水平的工作岗位,一年工作经验,从获得目前职位所需资格的课程结束之日起计算;完成研究生课程至少360小时及/或获得目前岗位所需要的大学或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对工作经验无要求;对于不需要任何特别教育的文化或艺术岗位,3年工作经验。 二是对外国劳工所占比例有严格的限制。巴西要保护本国公民的就业机会,因此实行比例分配原则,在所有的工商业企业中,需要保证外国劳工所占比例不得超过1/3,同时要求外国劳工的工资总额也不得超过1/3。 巴西准备如何吸引人才? 《移民输入法》目前仍然有效,但是其过分强调国家安全、严格限制外国劳工进入的立法原则,既不适应当前巴西强调多边互惠主义重要性的政治需要,也不适应当前巴西经济快速发展、技能工人劳动力相对短缺的市场经济发展需要。为此,巴西已将 《移民输入法》的修订提上议事日程。2003年,巴西政府在第5644号法律草案中就提出要修改 《移民输入法》。2009年9月,巴西政府通过两个重要的政令6964/2009和 6975/2009, 颁 布 了 对MERCOSUR(阿根廷、巴西、乌拉圭和巴拉圭)、玻利维亚和智利国民的居留协议。根据这两个政令,移民及其家庭成员拥有与巴西公民一样的公民权利,在法律面前得到同等对待。同年,巴西通过一系列移民规定。 2012年1月13日,在里约热内卢的一次会议上,巴西国防部长Celso Amorim声明,由于越来越多的非法移民入境来谋取更好的生活条件,巴西的经济遭受影响,需要重新考虑移民输入政策。目前,巴西下议院正在审核一项法案,该法案的思想是将移民输入与国家安全相分离,简化南方共同市场成员国和葡萄牙语系国家的公民入境程序。 针对目前巴西移民签证和工作许可制度比较复杂、不利于技能工人输入的现状,巴西战略事务办公室 (总统办公室内设部门)秘书长于2012年4月任命经济学家Ricardo Paes为政策研究项目组长,对巴西目前的移民输入政策进行研究,以应对巴西迅速发展的经济需要。修改巴西目前移民政策的动议,旨在创建一个流线型程序,吸引技能工人和专家,便利巴西企业在更加长期的基础上雇用外国技能人才,即为专家、管理层人员和高技能工人开启快速通道。 对我国的启示 巴西和中国同为金砖国家,巴西的经济发展和人口特点与中国相似,其比较严格的外国人入境就业管理制度也与中国当前的外国人管理制度特点相似,因此其改革动向值得我们关注和研究,一些有效的经验也值得我们借鉴。包括: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我国关于外国人就业的管理文件到目前为止还是1996年发布的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及之后的一些补充规定。法律层次低,规定原则化,可操作性差。可借鉴巴西做法,建立一个比较综合的外国人就业管理法律,并针对具体情况不断调整法律,适时更新政策。 2.理顺管理机制。改变我国外国专家和一般外国人就业管理制度分割且对象界定不清的现状,统筹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制度,理顺各部门职责,建立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管理机制。 3.限制外国人的雇用比例。分行业分岗位设定外国人占用人单位全体员工的最高比例。对于鼓励发展的行业和鼓励引进的技术岗位,可以设定较高的比例,对于限制引进的岗位,设定较低的比例。 |

